金传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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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传清,大学文化,法律本科。从事审判工作和律师工作近30年,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工作经验。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又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理论的学习、理解和研究,注重并善于用法律理论指导司法实践,解决疑难问题。

在县法院任副院长期间,主管民事和执行工作。每年要对上千起各类民事案件和数百起执行案件的质量把关,在省内外组织指挥过几次有重大影响的执行活动。因成绩突出,曾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给予奖励。

通过考试和考核取得律师资格后,我请求并经组织批准调离法院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涉足省内外办过大量刑事、民事、经济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最早担任过房地产、妇联、乡镇企业和政府领导的常年法律顾问及临时法律顾问。曾率先在全省组织成立并领导第一个“讨债公司”。起草过大量法律文件,在省地刊物上发表过法学论文和其他文章。曾被江西省司法厅选调参加全省律师资格统考的评卷工作。在任律师工作期间,因工作成绩显著,曾受过江西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滴水成河,非一日之功。人的一生就在于点滴累积,律师工作亦然。该律师积几十年司法实践之经验,成功地办过许许多多的刑、民、经案件。擅长于民商诉讼和非诉讼,尤其对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电力事故、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及公司法律业务更能彰显其独到之处。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诚信待人,工作认真负责,努力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是本律师的一贯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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