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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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是江西省南康市的居民,我家房子是以前国道加宽所建,当时我父母要求政府批地建房,政府说不用批,直接往后建就行,所以我家的房子一直没有批,至今20多年了,现在政府要在我家这建一个工业园,说我家的房子没批属于违法的,令我家立马搬走。不给予赔偿,请问政府这样做是否合法?
来自: 220.163.229.60 留言时间: 2007/4/20 14:40:02
回复内容 你家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当时建房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当时并不禁止,则属于历史遗问题,拆迁时应该给予相应的赔偿。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4/20 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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