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坠楼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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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xiongda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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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一小孩因被一妇女带到她家玩耍,因她家护拦损坏未及时维修,导致小孩从损坏处坠楼致死.这妇女是住在荣胜针织厂宿舍,其妇女及小孩妈妈都是其厂员工.并且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
请问,其妇女及针织厂各承担多少责任并赔偿多少金额?
请尽快回复,谢谢!!
陶律师您好! 非常感激您的回复!!!
小孩是在针织厂门外玩耍时,该妇女买菜时经过叫小孩去她家玩的,小孩父母不知情. 该妇女是住针织厂的集体宿舍, 厂房是针织厂从县物质局租赁的.房屋维修权归针织厂.
请问该妇女及针织厂各承担百分之几的责任? 请尽快回复!!!实在是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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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64.87.47
留言时间:
2006/8/28 7: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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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我认为妇女要负大部分责任,针织厂也应负一部分,家长也要负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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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8/28 16: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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