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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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们村小队有一坐山约150亩在60年代小队口头协议给当时的林场种板栗,山上原有的种植物归小队所有,板栗的收获小队得百分之30,收获后因是口头协议小队没得到。80年代后因林场解体让当时的人民政府以以劳养武为于给了武装部,没通过我们小队也没写协议。后武装部又成包给私人了。现政府以新农村和移民用地为于开发这坐山,利用地段差做房产生意。因这么多年了我们小队还有没有这坐山的使用权。如没有要怎样才能收回我们的使用权。
来自: 220.176.32.248 留言时间: 2007/5/11 22:18:49
回复内容 你好,你们必须找出证明这座小山属于你们所有并且一直没有变更的证据。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5/12 1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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