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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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蛋蛋他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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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伯是南昌大学退休的教授,有一子一女,现有一套98年房改房,由于其子女定居广东,而我们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伯母当时便提出这套住房转让给我,并经由其子女同意,只是当是未得房产证无法办过户,鉴于此我就放弃我单位99年的集资房,大伯02年因故住院而伯母身有心脏病在此期间我父母一直悉心照顾大半年,伯母一直心存感激,04年我恋爱期间伯母不断敦促我装修此房,我便于04年花费近5万元装修房子,并拿1万元给伯母,她收下并表明为房款,伯母05年突然心脏病故去后,我又拿1万元交由其女收下,大伯由于年事已高加之行动不便一直由我父母照顾,06年南大房产证发下后我要求其子女过户,其子女却因现房价过高而推翻不肯过户,并认为应按现价一分为三我出两份,请问合理否,我应如何解决,另大伯现在我处由我父母照顾,请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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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87.65.228
留言时间:
2007/5/16 17: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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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认为,对于此情况,其子女不同意,确实比较麻烦,从法律上来说,该房属于两老人,和子女无关。如果你们和两人签订了合同,则就没关系,如果没签就比较麻烦。因为一个老人已去世,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另一个老人无权出卖房屋,须得子女同意。当然,你也可以动员现在的一个老人将他的房产份额赠予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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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5/16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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