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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如私下将私有财产与公用财产以合同方式转卖他人.
   请问:此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谢谢!
来自: 220.175.193.63 留言时间: 2007/5/18 8:52:36
回复内容 转卖公用财产部分无效,但买受人如果不知情,又支付了对价,则属于善意第三人,不可无偿取回出卖的公用财产。遭受的损失,由出卖了承担。涉嫌犯罪的,报公安部门处理。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5/18 21: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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