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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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您好!我是江西某医院医生,于2006年10月在上海二军大长海医院参加医学研讨会期间,在会务组安排的酒店聚餐后,发生食物中毒致腹泻脱水休克,在长海医院急诊科抢救,并住院。当天共有30名医生中毒,而我病情最重。在2006年10月16日的《新明晚报》曾以“30名医生上吐下泻”为名予以报道。至今未有下文,住院抢救期间所有费用均是我自己承担,请问我该怎么维权?我的联系电话:07913298387 谢谢!
来自: 210.22.253.4 留言时间: 2007/5/19 20:20:08
回复内容 你好,我认为你可以直接向酒店、会务组进行追偿,要求他们赔偿损失。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5/19 2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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