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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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本人去年与江西一企业去年签定了5年合同,规定我如提前解约需支付20000元违约金,现在我想离开,如我以该企业没有为我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理由提出辞职是否要支付20000元违约金(该公司每月只多发150元现金让我自己购买养老保险)?根据什么法律和法规请指教,谢谢!另该企业又和我签定了一份保密协议,规定在离职两年内不的在同类型的企业工作,否则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而我如果遵守则没有相应的补偿,这份保密协议是否合法?
来自: 121.55.27.210 留言时间: 2007/6/2 8:27:33
回复内容 你好,你和企业签订了违约金条款,则应该按合同履行。单位没有为你购买养老、医保和失业险,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但不能成为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另外,关于保密条款,在单位向你支付保密费的情况你应该遵守,否则保密协商意义不大。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6/2 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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