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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退伍后分到现在的单位,来到这个单位后,单位要我去长沙铁道学院学习,并商量好单位出学费的60,我个人出学费的40.而且专业也是单位给我选的,经过3年的在校学习,现在毕业后回单位,单位领导说我所学专业和单位不对口,以后不能评职称,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感觉好象是受骗了,我很想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个人的利益,可是我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盼好心的律师能给我指点迷津.谢谢!!
来自: 59.52.84.43 留言时间: 2007/6/4 16:41:09
回复内容 你好,我认为这不是法律解决的问题,这是你们单位内部行政的管理问题,应和单位协商解决,或向单位上级主管要求解决。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6/4 2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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