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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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求助!!!!!!!!
你好,能否帮我咨询一下:我现在要离婚,我曾买一个4000元手机,离婚时如对方提出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我证明不了是否婚前婚后,我可否提出举证倒立,让他来证明,法官是否会采纳?
278231186@qq.com
来自: 220.175.137.81 留言时间: 2007/6/25 14:17:37
回复内容 哦,你这种情况一般不会举倒置的。通常个人物品归个人的。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6/25 20: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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