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律师,您好!!!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事实上是我上个月买了个新的电动自行车,我上下班用的,现在要离婚,我怕是算夫妻共同财产,怕到时候法院判我折算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的钱给他。
你怎么看?法院应该会怎么判?我的电动自行车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下面的贴子也是我发的,只是我打个比方,但是又怕比方得不恰当,所以再次发贴来麻烦你,谢谢你了!!!
我今天还问了个青云谱区法院退休的,他说:我如果证明不了是我的婚前财产一般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怎么看?


你好,能否帮我咨询一下:我现在要离婚,我曾买一个4000元手机,离婚时如对方提出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我证明不了是否婚前婚后,我可否提出举证倒立,让他来证明,法官是否会采纳?
278231186@qq.com
来自: 220.175.137.81 留言时间: 2007/6/25 22:08:10
回复内容 你好,电动车不属于个人专用性质,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予分割。如果你需要,你可补偿一部分钱给对方。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6/25 2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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