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财产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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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儿子结婚前两年,我们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款三万元、从银行贷款一万元加上我们自己原有的钱款,把原来所有平房翻盖成二层楼房,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一栏始终是我丈夫的名字,共住人一栏为空。我们所在的地方原来是农村,现在划为开发区,原来的村委现在也叫居委会。儿子结婚两年半后,出国打工给家里还债,这里面儿媳妇没有出一分钱,现在盖房的债现在已经还清。请问:儿子出国打工还债的这个钱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在儿媳妇要和我儿子离婚,请问我们的房子有儿媳妇的份吗?房子和钱应该怎么分?

来自: 218.87.54.108 留言时间: 2007/9/9 21:26:48
回复内容 你说,按你所说的,你儿子打工的钱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你儿媳妇应该没有份。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9/11 17: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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