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一审胜诉,我们欠条是有效的,是公司盖的财务章。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是这个公司的法人只占公司股分的55,其他人占有45,被告人(法人)以这个为起诉理由,说不能只告他一人,我认为这是他们公司的内部的问题与我无关。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怎么解释。赢的概率大不大。
来自: 121.36.120.62 留言时间: 2007/9/26 15:44:20
回复内容 你好,你没有叙述清楚。是公司欠你们的呢还是个人欠你们的?公司是否破产?你怎么起诉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说清楚才好回答。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9/26 20:52:55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