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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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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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7月22日星期日两名铁路职工在铁轨上工作,同时被一辆通过的客车撞死,单位上按照工伤处理,(老婆补员进单位,三岁的小孩每月给抚养费,同时按文件规定补偿14万余元,另外再一次性赔偿15万元),单位上说我们是违章作业,我们要求看事故鉴定单位上也迟迟不给,据我们分析,我们是无过错方。1、我们现在想和单位上打官司,追究有关人的责任,不知有没有胜诉的可能?(我们没有任何的证据)。2、继续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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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17.76.213.87
留言时间:
2007/10/4 13: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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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国家对于铁路伤亡赔偿规定和工作保险条例,单位对于你的赔偿应该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我认为,你们有权要求查看单位的事故鉴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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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0/7 17: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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