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不交诉讼费会被封房、封银行帐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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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本人因劳动合同纠纷被县法院判处5000元违约金,并负担4000余元诉讼费,由于该判处没有法律依据遂上诉市中级法院,因对方是市人大达标,二审维持原判,并负担诉讼费7000余元。现因不服,一直未交纳。法院说要封房、封银行帐号,请教律师,有这个权利吗?
来自: 59.52.59.234 留言时间: 2007/10/30 9:25:54
回复内容 你好,履行生效判决书是当事人义务,交纳诉讼费用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不交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0/30 19: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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