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地方法院的判决不交诉讼费会被封房、封银行帐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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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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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劳动合同纠纷被县法院判处5000元违约金,并负担4000余元诉讼费,由于该判处没有法律依据遂上诉市中级法院,因对方是市人大达标,二审维持原判,并负担诉讼费7000余元。现因不服,一直未交纳。法院说要封房、封银行帐号,请教律师,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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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9.52.59.234
留言时间:
2007/10/30 9: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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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履行生效判决书是当事人义务,交纳诉讼费用是法律规定的。如果不交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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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0/30 19: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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