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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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wa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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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昌市青云谱区前万村委会后万村的一位村民.我们区最近搞开发,要把我们村拆迁做房子开发出售.可是我们的安置问题却没有落实.现在他们是恐吓加威胁,个个击破,有村民在村里当老师的,有村民在区里当干部的,他们就威胁说如果不签字答应拆迁,这些人的工作就丢了.所以有些人屈服了,妥协了.剩下的一些村民也多次上访,却得不到回应.祖祖辈辈的生息之地,就要被拆了,可是我们未来的家都还不知道在哪,不知何年何月才能住上房子.
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有限,现在不知道如何是好,还请帮助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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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87.69.160
留言时间:
2007/11/6 2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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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和江西省相关规定,房屋拆迁应和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拆迁,特别是物权法已经实行,建设部三令五申不能未经法律程序强行拆迁,因此,你们要和相关部门多沟通,依法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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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1/6 21: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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