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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黄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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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甲与乙之间因合作发生纠纷,双方导致打架斗毆。经过是;乙先动手,而后乙纠集一伙人再次围攻甲,甲当时沒有报案,而是打电话找到丙,由丙带着另一伙人与乙发生群毆,导致乙住院治療,而甲在受伤的同时并沒有进行治療,乙在当时报了警。请问:针对此情况,甲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若作赔偿,会有那些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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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9.132.203.172
留言时间:
2006/10/10 8: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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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这种情况警方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关的决定。如果乙达轻伤以上,则甲及丙等人可能要受刑事处分。如果双方均未达轻伤以上,则为人员损害的民事案件,可协商解决,也可向法院起诉。费用一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有伤残的,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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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0/10 15: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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