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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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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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时我单位进行集资建房,分得我一套复式楼,但因我侄女急于等房结婚,因此我将房产的购买权转让给了他,并签订协议一份
(协议是以侄女婿的名义签订的,签协议时二人尚未结婚)
协议约定:将我所分的房产购买权转让,他支付伍仟元转让款,到五年期满可以办理房产证时,我将无条件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当时落款我夫妻二人都签了名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2年多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能办房产证了,他也已经入住,可是我现在有困难,想收回房产,不知道是否可以,如果不行是否能要求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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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9.52.149.104
留言时间:
2006/10/13 13: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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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们之间转让集资房的购买权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应该不符合单位规定。房屋是用谁的名义交款?房产权是以谁的名义办理?如果都是以你的名义,我认为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可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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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0/13 20: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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