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与官能斗吗?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我是国土资源局的员工,而我呢已经被扣了两个月的工资,一分钱也没能拿到.
原因是就因为我休产假期间他们的签到改用了按手印的,以前是用笔签,我休完产假后没有按手印的所以被指控为没有上班,(因为当时小孩子在哺乳期).
我觉得吧,局长公报私仇,因为在他手上,有几个不包分配的,和社会上的人员,还有还在学校上学的人就在单位有了工作,我们有去县里上访过,但是县里领导说的话,就让我们哑口无言了,他说怪就怪你自己命不好,没有一个好爸爸,而这交领导居然拿着我来开刀,他已经扣了我两个月工资了,而按照他处分我的条例来讲,他已经有错了,是去年七月份的事,他到今年的八月份才处分我,而且条例上规定不能超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而他把我的工资全扣光了,我想问我能不能请律师,为自己维权呢?
|
来自:
218.64.180.143
留言时间:
2006/10/18 10:01:55
|
回复内容 |
你好。我认为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知单位对你的处罚有什么书面文件吗?
|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0/18 21:0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