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问题!请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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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mengsijing224
你好!
我是03年12月份进入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半年后转正。年底因自己阅历不足,社会经验尚浅,特要求应征入伍,到部队锻炼,2年后退伍回来,按《兵役法》规定:在原单位复工复职,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

现在到年底了,因为我单位的性质有可能改变(由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转为行政编制),最近却听说我的编制在我去当兵就被某领导的亲戚占用,以至于我退伍回来后复工复职均为空编,因此,我想请问这否合理
来自: 218.95.113.205 留言时间: 2007/12/20 22:50:14
回复内容 你好,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了,请查看。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22 21: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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