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可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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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是工行鄱阳县支行职工,地区分行规定男52周岁,女47周岁可以申请内退.并下达我行减员4个指标.本行根据已到内退条件4人(我是其中一人),叫我写出申请内退.因我生活困难,老婆下岗在家.子女上大学.未写申请.行采取措施定人定岗聘用制,首先规定男52周岁;女47周岁不能竟聘中层干部岗位(因我以前是中层干部),并规定中层干部聘员工,谁聘我就下岗(行领导者口说).这样谁敢聘我.我现已下岗在家,拿生活费.特请问我如何维权.行做法是否合法.谢!谢!
来自: 61.131.246.196 留言时间: 2006/10/24 21:30:24
回复内容 你好。根据规定,单位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但该制度不得违法。对于中层干部任职的条件,单位这样制定应该没有违法,但如果单位领导阻止你上岗,通过威吓等方法让别的部门不敢聘用你,这样做单位是不妥的、是一种岐视。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0/24 21: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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