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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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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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陶律师,是这样的我于2006年10月19日在学校里承包了个小炒摊,因为是接手别人的,当时有校方的领导出面,就没有另外签合同还是用以前老板的名字.可是到我月底去学校结卡机帐的时候(学生吃饭打卡)学校又不承认我,不给我结帐了.接着好多问题就出来了,现在我已经没有心情经营下去了,因为我没有 签合同我能不能把我交出的转让金要回来,要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呢?因为当时学校领导出面了,学校是不是有责任帮我追回钱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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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6.73.206
留言时间:
2006/11/10 1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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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没有签订合同是你的失误。你的转让金交给了谁你就向谁要回来,你交转让金是否要了对方的收条?如果没有收条,需要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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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1/10 21: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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