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医院住院期间跳楼身亡,医院有没有责任?我们想为他讨个说法!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很不幸的人,我很痛苦,我老公三个月前深夜在医院跳楼自杀身亡了,我们感情是非常好的,我们的宝贝才五岁,我无法相信一个28岁的人爱家庭爱孩子的人会做这么极端的事,我认为医院有很大的责任,能帮我分析一下
吗?谢谢了。我想为他讨个说法,如果可行的话我想诉诸法律,请帮帮我!!!
   我老公四个多月以前做了椎间盘溶盘手术,术后情况一直良好,能行走能爬楼,就是精神很紧张,心理压力大,后因胸闷、心悸、失眠、伴有低烧入院治疗,门诊医生的诊断意见是1上呼吸道感染2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住院之后主治医生仅从上感方面着手治疗,发烧的症状得到了改善,可其他症状基本没有改善,他当时很难过,后来在我们家属多次要求下医生给他做了多项检查,结果都显示正常,医生说他是想得太多了,没有给他做一些切实有效的治疗,而我们也无从了解他的情况,只能一味安慰他,被痛苦折磨的他对治疗失去了信心,他在遗言中对我说:“太痛苦了,又没有治疗方法”,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
    一、入院卡诊断有“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为什么住院部主治医生没有考虑(其后病历上均无反映)
    二、住院期间病人与家属曾多次向医生反映病人体内病痛变化及反应(这与植物神经紊乱的病症相符),医生却没有去深究其原因,住院十天期间,仅当普通感冒进行治疗,这不是失职吗?
    附言:“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是因长期精神紧张、心理压力大引起的,常有以下症状:烦躁焦虑、心慌气短、心胸憋闷、失眠,这种病症以自觉症状为主,虽然做过多次检查,但结果往往都比较正常,什么病也查不出来”,这些是我这段时间查的资料,这一切都跟我老公的症状相符,如果不是门诊医生有这样的诊断我可能一生都不能明白他临走时的痛苦,如果不是主治医生的疏忽及无能也不会造成这样残酷的后果,医院自始至终都不承认有责任,我们家属觉得这口气很难咽下去,我们可不可以诉诸法律?

来自: 59.52.34.248 留言时间: 2006/11/13 15:58:45
回复内容 你好,看了你的叙述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不过就此事来说,主要还是你老公因心理因素导致,医院应该没有大的过错。从治疗上来说,这种病情主要还是心理引道为主,药物治疗为辅。对其自杀,我认为医院不一定要承担责任,因你老公是成年人,而医院只是治疗场所不是监管所场。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1/13 20: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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