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分文不赔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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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撞伤一个72岁老人(女),至老人左手上肢(中间段)线性骨折,交警裁定我负全责。为止我承担了所有治疗过程中的医药费、交通费(未住院),之后在交警调解中(有交警调解书)又承担了护理费、营养费、损伤费等共计4000元。然后保险公司只对医药费给予了80的赔偿,而交警调解的4000元保险公司拒赔。这样分文不赔合理吗?
来自: 59.111.70.92 留言时间: 2008/3/10 18:57:47
回复内容 你好,交警调解与保险公司的赔偿的是两回事。调解是你自愿赔偿,而保险理赔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的。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3/11 21: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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