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能要回订金吗?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你好!我今年24岁,前断时间通过亲戚介绍认识一位女孩,过年时她来我家,初次见面我妈给了她1千多元作见面礼,然后她妈妈又要求拿1万8千元作订金。相处之后发现我们性格不和,她不但好吃懒做,在社会上的关系也很复杂,她也多次提出要求和我分手,她妈也有这意思,但就是不给钱,我想问如果分手我给的1万8千元订金和1千多元见面礼能要回来吗?认识她用了很多钱,还拿了一部分钱给她治病(她在外面关系复杂染上了病),这些钱她需要承担一部分吗?
谢谢解答。
来自: 218.87.12.160 留言时间: 2008/3/13 17:21:42
回复内容 你好,作为彩礼的部分你有权要回,其余部分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自愿赠予则可能拿不回来。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3/13 20:37:58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