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报导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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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江南都市报2008-3-12,a10版3.15专题2<大理石运送途中破损>一文中提到的华鑫货运公司报道失误,其实应该报导的是一家名为前进华鑫的物流公司.但是我叔叔就开了一家华鑫货运公司,有好多客户误以为是我叔叔的托运部出现了问题,江南都市报的这篇报导对我叔叔的托运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后来我们打电话给江南都市报希望,能够把那个名字更正过来.但是他们领导说我们注册的华鑫货运公司全名是华鑫劳务服务部,跟他们说的华鑫货运公司名字不一样,他们不给改.你说像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法律里有没有说,他们这种报导是有误,对他人造成了影响.要求他们改正过来.我们并不想把事情搞得复杂(不想打官司怎么的,其余只要他们出个更正就可以了)希望尽快能够得到答复.谢谢!!
来自: 218.64.36.235 留言时间: 2008/3/14 11:45:43
回复内容 你好,你应该找好相关的证据后和报社协商解决。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3/14 22: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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