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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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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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了,原因是男方有第三者,被女方发现,但是却被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当时判离婚<夫妻生有一女孩时年2岁>。
法院判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付抚养费90000元。<离婚日期2004年3月>,当时即付10000元,之后的80000元分三次付清:2004年9月30日付20000元·2005年9月30日付30000元·2006年9月30日付清余下的30000元。
但是,男方只是付了当时的10000元,之后一直到今日2006年的年底,却分文未付。去法院找法官,却告知他们也没有办法!!!!!!!!!!
知道男方的上班单位,也知道他的每月的公工资标准。
请问,该如何才能拿到余下的抚养费?
本人邮箱:cjj0909@126.com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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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1.220.176.233
留言时间:
2006/11/21 1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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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这种情况应该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男方没有其他财产,至少每月可以执行他一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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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1/21 20: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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