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位问题我要状告南昌大学,谁能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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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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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能在百忙中查阅我的邮件。 我是南昌大学02级的学生,我有问题想咨询您,具体情况如下。
现在即将毕业,但由于04年12月份左右的时间那时我们学生游行事件,我因此而受学校的记过处分。但是那时我并没有很过激,只是被学校老师看到我了。当天晚上学院的负责人就让我们班主任把我叫到院会议室审问我,还是通宵审我。其实我并没做什么事,只是参与游行而已。那时被他们审,逼我交代一些事情,还要我报出一些带头的同学名单。我没有报,因为我也不知道谁带头,其实也没人带头。我回答不出,他们就逼我,连夜审。最后他们就给我个记过处分。我想问下,一个教育机构他哪来权利去审问学生?还关在会议室连夜审。还无中生有地逼我。
本来学校对学生“记过”以上处分都要向全校张贴公告。但是我的记过处分 学校好象做贼一样,迟迟的拖到半年以后才突然通知我有个处分,而且还不公布。他们是怕学校再游行,您想如果学校工作做得好,学生会没事就游行吗?这是学校的压迫。
后来我知道记过处分的严重性,我就向学校老师请教怎么样做才能撤消处分使得我毕业时能拿到学位(学校规定记过以上处分扣发学位证)。学校老师说只要我能拿到省级以上奖励、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就能给我撤消处分。后来我参加两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分别获得国家二等奖和省一等奖。事后找到老师,老师说没问题,到毕业时我一定能拿到学位证。那时我就放心了。。
但到前几天学校发学位证跟毕业证时,班主任通知我说我没学位。我就马上找到那给我承诺的老师问到底怎么回事,那老师居然说如果没撤消那他也没办法了。。那他不是背信弃义吗?
我没有学位证将意味着我将失去一份很好的工作,一毕业我将一无所有。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方,学生犯了错误学校应该教育而不是一棍打死,拿学生的前途于不顾。再说我记过后表现是有目共睹的。
我就提出这几个问题:一,学校是一个教育机构,他没有审问别人的权利,他关我在会议市审我一个通宵。二,无中生有的给我一个记过,还不按校规办事把我的记过处分通知全校。三,领导的承诺,承诺我做到什么程度时我就能撤消处分,我按他要求做到了,他却拿出其他理由来拒绝,说我不够资格撤消(当时却说行)。
谢谢您能看完我的话,如这官司可打的话,请您能回复邮件给我(7318513abc@126.com),,我将把更详细的经过跟你联系后告诉你。,告诉您。
再次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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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5.56.21
留言时间:
2006/7/3 1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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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一、学校是没有权利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也没权审问他人,当然正当的调查除外。二、如果未程序处分,可要求撤销,学校不行,可向省教委申诉。三、对于领导的承诺,不能认定为单位的决定。如果不服,可向学校、上级部门申诉,但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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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7/7 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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