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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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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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律师您好:
首先很感谢你的详细答复,我把您的答复以我的理解写出来,您看是不是这个意思.第一,我母亲现在住的住房因为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所以我的母亲没有所有权,但是如果她能拿出当时付了集资款的证据那么是可以把当时的集资款拿回来的(还是也可以做为一份子参与对房子的继承?)第二,因为我父亲现在的住房是当时在没有和我母亲离婚的情况下,集资的,那么在二婚买断之前的那一部分房屋,我母亲可以拿回当时的一半的集资款.我这样的理解是对的吗?
但是当时的集资款,全部也只有几千块而已,可是现在的房价,涨了十几二十倍,那是不是可以以现在的水平拿回应得的部分?再次衷心的感谢你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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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80.91.180
留言时间:
2006/11/30 2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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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第一,你母亲可以集资款拿回来,不影响你母亲的继承权。第二,你的理解是对的。因当时房屋并无产权,故和房屋涨价并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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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2/1 1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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