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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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我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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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我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产证,产权证上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可否算是婚前财产,是否有必要进行财产公证。
2、如果该房产属婚前财产,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我可否更改第一继承为我的父母或子女(是否只有立遗嘱一种办法)---是否有必要更改,还是说这套房子因为是我父母出资,他们就应该是第一继承人呢?
3、立遗嘱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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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5.86.152
留言时间:
2006/12/1 13: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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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第一,婚前你的房产属于你个人,没必要进行公证。第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父母、配偶、子女。可用遗嘱将你的财产让某一个或几个继承人继承。第三,立遗嘱是自己的行为,不需要收费。当然,要立公证遗嘱则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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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2/1 19: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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