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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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同志你好!
    我于2007年11月5日与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就一工程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二十六万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约定是2007年12 月5日动土施工,当时房地产公司于各种理由推迟开工时间,开发商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后,又与第二家承建商签订第二份合同,经过多次协商第二家承建商愿意退出该项目合同,开发商要求补尝3万元作为补尝金给第二承建商,就在今年4月11日开发商第三通知开工,在开工第三我们就接到城管和土地所有权立8即停止施工通知书,这时我公司才知道上当受骗了,原来开发商根本就没有土地开发权,请问一下律师,第一、这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理由是在跟我公司签订有效合同后,又与第二家承建商就同一项目签订同一份合同,第二,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合同签订是2007年12月5日开始施工,但至今未能开工。第三,我们起诉这家开发商,我们能赢吗?如果构成违约是否有违约金。
来自: 59.55.154.171 留言时间: 2008/5/28 15:56:30
回复内容 你好,从你所说的来看,开发商违约行为明显,不过,不知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对违约是如何处理的?合同纠纷最重要的是约定。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5/30 1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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