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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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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某校的在读大学生,因业余参加学院(非我所在学院,但是同一学校)的散打队,在训练过程中实战的时候被对手摔成左手骨折,受伤后,教练及队友都没出医疗费,全是我一人承担了,我现在手活动受限,而且有点变形,对我 的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请问我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呢,我总不能就这样无缘无故就伤了只手,这可是一辈子的事情,我该怎么做?如果我要起诉该起诉谁,能赢吗?x xiex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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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
59.52.185.171
留言时间:
2008/6/10 1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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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运动过程中的伤害比较复杂。因此运动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而且运动过程的动作都是允许的,因此,如果对方无重大过失或故意,对方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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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6/10 2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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