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砸坏他人财物,怎样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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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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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有一间店被人砸,财产估价为14820元,性质比较恶劣,5、6人都带凶器(鱼叉、铁棍),伤一人为轻伤丙级,现已抓到一人,此人已一人承担此案,没供其他凶手,这个案子该怎样定刑?如果此犯人被判刑,能判多久?我该如何索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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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20.175.12.108
留言时间:
2006/12/7 1: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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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对种罪法律规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在三年以下的范围。如果该人被刑拘,则你们可就赔偿达成调解,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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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2/7 9: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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