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回复身份证复印件被人冒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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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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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律师你好:
还有一个问题对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如果我经过公安鉴定合同上的签名不是我本人签的,我以此为由要求电信不得将我本人列入电信黑名单对我以后的贷款,办理电信等业务造成影响合不合法.如果电信在我出具了笔迹证明之后依然将我列进黑名单限制我以后贷款等业务的权利那么它们就违法了是这样的吗?
另外一个就是:我虽然把身份证复印件给了我同学,但是我并没有要求我的同学拿去办理小灵通,因为如果我要求我的同学办理小灵通的话,那么电信就必须出具一份业务代理协议书必然要留下一份签有代理人签名的协议书的,现在电信拿不出来那么电信说我对身份证管理不善是没有充分证据的,我可以对此不承担责任.
我这样的分析对吗?
再说我提供了冒用我身份证复印件的那位同学的身份证号给电信,电信可以依此展开调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信追缴难度.再问一下,如果上面两个问题我的分析是正确的在法律上是有法律依据的,那么对于电信的追缴工作我可不可以不干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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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18.87.58.187
留言时间:
2006/12/13 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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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如果你完全证明或经过诉讼证明,你与办理小灵通业务无关,电信应该把你从黑名单去除;对于电信的追缴,我认为你还是有协助义务的,因为登记人是你的名字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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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2/13 16: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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