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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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jiujiang
在我们家乡(吉安.新干县),生育了一胎男孩,如果要再想要第二胎,生下来就得被乡政府罚款,前年是22000元,去年是25000元,今年是28000元,请问,这种罚款是否合理合法??国家在这方面有没有明确的政策?或者说,国家有没有明文处罚政策?如果乡镇府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百姓该如何投诉?
谢谢!!!!
来自: 221.220.189.206 留言时间: 2006/12/14 20:16:19
回复内容 你好,国家对此现象是有规定的,对于超生人员,国家将征收“社会扶费”,如果收了社会扶养费,则不应再收其他费用。如果发生此种现象可向上级计生部门及政府投诉。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6/12/14 20: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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