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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9月23日,我用南昌申通快递发送一手机到上海,直到29日才到达,收件人拆封后发现里面物品已丢失,与申通联系要求赔偿,申通工作人员拒不承认收了我的手机。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起诉要求赔偿?
来自: 218.87.22.15 留言时间: 2008/10/8 9:32:24
回复内容 你好,你可以提出你当时寄出手机的邮寄单据主张权利。当然,你还要收件人配合证明,收到的是已经拆封、手机已经遗失的证据。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10/12 1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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