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在校住宿遭持刀抢劫学校该不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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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您好,我们学校暑期是允许学生在学校住宿的,但必须办理留校住宿手续,于是今年暑假我就办了留校住宿,但系书记叫我最好是搬到另一栋楼跟我们班上其他同学一起住,但由于他们是在四楼,上面又特别热,所以我就没搬过去,一个人住在我原来分配的寝室,但我申请手续上写的是我自己的寝室,在暑期住宿期间宿管员、学工处都知道我住的是原来分配的寝室,并没有叮嘱我一定要搬,因为暑假也没课,所以就在8月18号晚上凌晨1:30的时候我还没睡觉,坐在自己座位上上网看电影,看着看着突然一个蒙面人持刀冲进我寝室,什么话也没说,用菜刀朝我身上乱砍,后来我回头看了一下知道出事了,就起身夺门而出,往宿管员宿舍跑,那蒙面人一直紧跟在身后追着,跑到宿管员门口我就大声呼喊宿管员,但没人应,铁门又锁着,没办法,我只能往楼上跑,由于对方拿着刀,所以最终还是被对方用刀挟持,对方不让我作声,一直将我挟持到寝室,所以我只好将899元的手机以及身上的八九十块钱现金都给了他,在我喊的时候我前面那栋楼的同学已经听到,并探出头来看到了劫匪的全过程,但宿管员就是没起来,直到劫匪走后我才去敲宿管员的门将三个宿管叫起,但他们都直到110的赶到现场还没报警,甚至宿管员连保卫处的报警电话都说不出来,劫匪是从铁栏爬到二楼阳台,然后从二楼下来的,综上所述我认为学校有很大的管理漏洞,宿管员严重失职,故要求学校对我的损失给予赔偿,但一直以来学校都是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那个部门推这个部门,甚至系书记还说宿管员没义务要打报警电话,问我谁给了宿管员电话费之类的话,叫我自认倒霉,学校一边教学生遇到侵权到通过正当的途径维权,但这事又叫我自认倒霉,他们这样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对此我非常气愤跟无奈,所以想请教王律师这种事故责任在谁,学校这样的答复应不应该,如果在学校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学校都这么黑暗没讲理的地方,那我们出社会之后该怎么办,社会上是不是还更黑暗???谢了
来自: 58.17.26.82 留言时间: 2008/10/23 19:02:01
回复内容 你好,这是一起刑事犯罪,因此直接责任者当然是犯罪人。但我认为学校在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漏洞,你自己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学校对你的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10/23 20: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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