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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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你好,我现在想因感情不和同我爱人离婚,我们在结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写的是我们和儿子三人的名字,是我的住房公积金贷的款,其后我单位又组织买房,但不属于福利分房,是我跟朋友借钱买的,我的条件就是商品房给他,我就得单位住房,银行贷款的所剩余额和我跟朋友借的钱一人还一半,儿子已成年,他想跟谁就跟谁,但他不同意,请问有没有更快更有效的办法令我马上离婚。谢谢!
来自: 220.176.137.76 留言时间: 2008/10/29 11:38:19
回复内容 如果不能协商,只能向法院起诉。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10/30 16: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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