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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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你好,
我2007年12月31日前是国企职工,在职时单位未给我办理医疗保险。今年元月1日单位改制,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自谋职业。今年四月份我因胃病住院开刀用去医药费3万余元。我想问一下陶律师,我可否向原单位要求报销药费,是因为我在职时单位没给我办医保,我这样的主张成立么?谢谢!
来自: 218.64.5.202 留言时间: 2008/11/17 12:59:30
回复内容 你好,现在情况下,你可能很难找原单位报销。因为原单位已经改制不存在了,另外你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不是单位职工了。当然,我认为你可以追究原单位没有为你们办理医疗保险的责任。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11/17 21: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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