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律师您好; 我是乐平的一农户, 我想向你咨询下, 关于江西公路建设中的对农户的补偿问题 .我家有10年前在德兴到乐平的公路旁承包了山地种植橘树 ,现在那条道路要建设省2级公路 , 乡政府说 ;补偿地的损失 就不补偿 橘树的损失 叫我签字 就这个问题 我想向您咨询下, 乡政府这样做是对的吗? 国家对公路建设中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谢谢
|
来自:
220.175.15.198
留言时间:
2007/1/1 19:33:07
|
回复内容 |
你好,关于征地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因为你是承包,因此,对土地补偿费你是不能分配的,但你有权分得苗木的损失费。
|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1 21:38: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