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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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律师您好; 我是乐平的一农户, 我想向你咨询下, 关于江西公路建设中的对农户的补偿问题 .我家有10年前在德兴到乐平的公路旁承包了山地种植橘树 ,现在那条道路要建设省2级公路 , 乡政府说 ;补偿地的损失 就不补偿 橘树的损失  叫我签字  就这个问题 我想向您咨询下,  乡政府这样做是对的吗? 国家对公路建设中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谢谢
来自: 220.175.15.198 留言时间: 2007/1/1 19:33:07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征地国家《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因为你是承包,因此,对土地补偿费你是不能分配的,但你有权分得苗木的损失费。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1 21: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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