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伤害索赔
|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
你好!我是一名女士,在恋爱期间(去年12月24日)被男友打伤,造成我至今每天伤处还隐隐作痛,对生活和工作都有一定的影响,也不知年纪大了又会如何,我也因此失去了一分好工作。事后他万分后悔,跪在地上求我原谅,考虑到他当时是喝酒过量,并且他承诺照顾我的下半生,所以我就原谅了他,可前几天他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请问现在我还能向他索赔伤害费和精神损失费吗?如果能索赔又该如何进行?谢谢!
|
| 来自:
220.175.85.206
留言时间:
2008/12/15 8:41:18
|
| 回复内容 |
首先人身损害时效为一年,其次要有证据证明他打伤了你。
|
|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8/12/16 21:09: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