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关于房子的问题!!!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陶律师,您好

我想问下陶律师就是现在买农房,万一双方发生争议,到法庭的话,最底限度,我能不能拿回我当初买房子的钱,如果不能全部的话,一般能拿回多少呢,

买这种房子,双方签的协议有用吗,这个协议有必要到所属房管局去签呢?
万分感谢
来自: 220.175.46.0 留言时间: 2007/1/5 10:00:08
回复内容 你好。如果买了,合同应该属于无效。这种情况就是视同没有发生过,由此引起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你这种协议到那签都一样,房管局应该不会管。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5 1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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