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要多交8000多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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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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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上月底在新建县买了一套房子,带装修,28.5万,因为不是小区,市场指导价不超过1600元/平方.因我在外地工作,办完所有的签字手续我就回公司了,办过户是让我父亲跟中介(中介是我老公的同学)去办的.可是今天办过户的时候,中介把房管局要求填写的房屋总价写成了我的成交价,实际应该是不低于市场指导价随便填的(后我联系到契税所的人告诉我的),我父亲不懂这些,他就把契税费给交了(单契税费就多交了2000多块)而且税票也打出来了,而且后面所有的税(营业税\个税\印花税等,营业税和个税当初谈好是由我交的)都要按我的成交价来交.这样就比我应该要交的税要多交8000多块.请问这个我能追究中介的责任吗?我们的协议里面没有涉及到这块的赔偿责任.
请尽快回复.
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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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0.190.18.110
留言时间:
2007/1/5 17: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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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按成交价交纳税费是国家的规定,中价并不违法,相反,这还是国家鼓励的行为。只是填写指导价,对购房人来说是合理避税,减少经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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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5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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