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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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aya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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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律师,您好.本是某单位(已倒闭)的法人代表将一住房卖给我,因其是法人代表,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但产权属于集体.他承诺一定能办好过户,我们签了协议,我付给他3万元定金,如果他没有办好过户,将另赔偿我3万元.他给了我钥匙,我进行了装修并已入住.谁知,他在办理房产证时.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房产冻结,交给拍卖公司来拍卖.现在拍卖公司向我要钥匙,我该怎么办?怎样才能得到产权,或能否向对方索赔3万元?我们的协议是否有效?急切等待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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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61.180.87.94
留言时间:
2007/1/6 15: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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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既然房产证是个人的,怎么产权又是集体的?当然,你们签订了协议,约定了定金,如果由于对方原因,我认为可以按定罚则执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装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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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6 17: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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