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劳动关系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匿名
留言内容

留言者:匿名1994年起就在事业单位做门卫工作,94年是签过一次《雇佣协议》,之后至2009年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一直没有缴给社会保险给我,我是劳动关系吗,单位应该给我缴社会保险吗
来自:220.176.78.202留言时间:2009-1-1617:36:29
回复内容你好,你这种情况可能很难构成劳动关系。你签订的协议是雇佣,则你和单位之间只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样的话,单位就没有义务为你缴纳养老保险。

补充问题:但是只有在94年双方有协议啊,之后就没有什么协议了啊?之后10几年没有约定就不可以是事实劳动关系吗???
来自: 220.176.78.202 留言时间: 2009/1/17 15:45:07
回复内容 没有约定不一定就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的。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1/17 20:39:35
【关闭窗口】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