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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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叔叔在一有证矿山企业的承包人(个人承包)手上做事情;发生工伤,包工头给我写下了我在他承包的矿山的工程工作中受伤的经过和我的工资是3500元,现在在劳动仲裁中,单位被追加为被申请人,但是现在该单位不承认承包人给我3500元/月,只说我的工资只能按当地平均工资计算工伤待遇,我是承包人雇请的,单位也没有给我上工伤保险,单位给我确实是有3500元/月,请问我的工伤待遇该以那个工资计算?
来自: 117.40.231.57 留言时间: 2009/3/1 16:26:01
回复内容 如果能提出你的工资,则按你的工资计算,否则按平均水平计算。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3/1 19: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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