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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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者:
cc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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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我借了35万元给朋友,现在他赖着不还了,2007年1月7日,我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把他的财产做了冻结(包括房产一处,小车一辆),第二天法官告诉我说有另一个人也起诉了,要我把车给那个人,要不然到开庭前有更多的人起诉的话,总财产要按借款比例平分(朋友总借款有400万元),我想问下,法律规定是谁先起诉谁先得还是要并案处理?我怎么样才能把我的损失降到最小?
另:法官说去年出台了一个法律,说这样的情况要并案处理的,是不是有这么个法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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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58.17.13.74
留言时间:
2007/1/13 19: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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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我不知你是在那起诉的,你申请了财产保全,你就享有优先权。即使你查封的财产数额超过了你的债权额,其他的人针对超过的部分可进行查封。不存在要按借款比例平分的说法,即使是并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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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13 20: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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