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留言内容

留言者: 徐小姐
请帮帮忙 ;
  我家有一套房子,是父亲单位上分的。
  九四年父亲过世。九五年这套房子办房改房,用了父母亲的工龄买下的,但钱是由母亲出的,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
  现母亲过世,并且立有公证遗嘱,这套房子女儿没份,全部过继给孙子。
请问:
  这套房子,能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算,女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能帮我解答吗?谢谢!!!
来自: 58.17.66.76 留言时间: 2009/3/24 20:04:42
回复内容 你好,我认为这套房子是你父母共同财产,你母亲只有处分她自己份额的权利,但对你父亲的份额不能处置,也就是说,对你父亲享有的房产份额,你们都有继承权。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9/3/24 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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