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还是非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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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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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是某银行职员,并且还是该银行优秀的储蓄所主任。去年的十月,该银行为了奖励2007年度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优秀员工,组织了由副行长带队等八名优秀员工通过旅行社去北海参观、学习、旅游,并且负担了出去的全部费用。不幸的是出了车祸,我姐当场死亡,可向有关部门申报因公死亡时被驳回了,说是非因公死亡。外出是因为银行组织在工作时间出去出了车祸,要说过错方在单位,在旅行社,在肇事司机,我姐是无辜的。现在人死了,有关单位不认可因公死亡,银行也推脱是非因公死亡,只承担非因公死亡少得可怜的补偿。请问律师,我该向谁讨个说法,怎样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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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202.101.234.219
留言时间:
2007/1/20 9: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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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你好,这种情况的直接责任人是肇事司机及车辆。向他们追究责任是最适合的。另外,可以依据旅游合同追究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如果你认为是因公死亡,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权威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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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0 1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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