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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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匿名
我是昨天问过您的.我和她.原是一个单位的.后于2005年1月辞职了.房产证在今年拿到了,户主是我.房子是1997年的集资房,请问在我没有工作和朋友合伙做生意的情况下,房子能否判给我或是给小孩呢?她是在职职工.我可否申请给小孩呢?因为如果小孩跟她的话,房子可能会属于她,我担心的是如果她另嫁的话,把小孩赶出来的话那怎么办呢?
来自: 59.50.72.2 留言时间: 2007/1/21 15:53:11
回复内容 房产证已经拿到,则房屋可由一方所有,但得房方应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双方都要房,可采取双竞价的方式。如只一方要,则要房方给另一方补偿。至于小孩由谁抚养,要看谁扶养有利于小孩成长。
回复: 陶小泉 回复时间: 2007/1/21 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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